又一条生命没了,男子浏览黄SE网站手Y死亡,难道是经尽人亡?男子章某在公司期间脑干出血,经抢救无效身亡。章某的妻子和儿子认为,章某连续100多天超负荷工作,属“过劳死”,将公司诉至法院,索要101万余元。被告代理人表示,五一全公司放假,不存在加班导致死亡的请况。章某并不是在工作,而是浏览黄SE网页并手Y,其死亡是自身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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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每个人都难免经历生老病死,但不过54岁的章先生英年早逝,却有着太多“过劳死”的影子:需要加班加点才能完成的设计项目,让他从去年元旦开始,直至5月1日离世,整整4个月连续伏案,没有一天假日。而此期间长达29页通话及微信聊天记录,通话人除了老板就是客户,似乎从侧面印证了这个说法。不过,这只是家属的说辞,有待法庭采信。而据小编看来,要证明章先生4个月无休,不能仅凭家属自说自话,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譬如单位打卡记录、加班工资单、相关证人证言等。若章先生的加班报酬系通过项目奖励ti现,则需调看章先生此期间完成的设计项目,看其工作量是否足以导致“过劳”。此外,长达29页的通话及微信聊天记录,若其中没有老板指令其长期加班的内容,则无法作为企业强制其超时工作的佐证,至多只能说明章先生敬业而已。而且,章先生的猝死,还有一些疑点,有待澄清:譬如,从当天现场监控看,整个公司除了章先生,空无一人,这似乎证实其所在公司所言“去年五一全公司放假,不存在加班”一说不虚。那么,章先生独自去公司所为何事?是老板唯独安排其一人加班?还是其主动赶项目?抑或正如监控所显示,与爱人分居两地的章先生无所事事,到公司仅仅是浏览电脑网页以图消遣?另外,有同事证言,章先生“经常吃要”。若此话当真,或与其猝死有关。当然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无论是公司还是家属,对其关怀都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