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11月30日电 (魏昀)“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环境下,福州全市金融商事纠纷高发态势不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彦邦30日如是说。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举行“规范市场主ti行为,构建和谐金融生态”新闻通气会,发布了《福州法院2016年度金融商事审判典型案例》。
统计数字显示,2016年1月至11月,福州市法院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308件,涉案债务总额高达141亿元,占同期金融商事案件标的额的77.92%。其中,银行卡及储蓄存款纠纷599件,融资租赁纠纷330件,保险合同纠纷210件。
赵彦邦指出,在金融市场开放创新过程中,各种新型纠纷不断产生,只有明确的法律规则才能为各类金融主ti的权责界定提供清晰的预期。
福州法院通过向社会公众宣传金融商事案件的审判理念与裁判思路,引导金融市场主ti树立较强的法治观念、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同时,也为防范化解地区金融风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此次发布的案例立足福州地区出现的新型、典型、复杂、疑难金融商事案件,主要涉及抵押预告登记的权利保护,票据被恶意申请除权判决请况下持票人的权利救济,银行组织规则的法律效力,银行卡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保证保险中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行使,信用保险中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融资租赁物价值无法确定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范围等。
赵彦邦表示,相关案例的发布,对于明晰金融交易规则、促进金融市场合规运营以及诸多新、难问题的厘清和解决具有重要司法指导意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