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9日上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司献民受贿一案。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司献民利用担任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飞龙贸易有限公司胡玮、许伟亮等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生产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者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89.2777万元。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司献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司献民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ti记者及各界群众等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央视记者 奚丹霓 官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