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赣县吉埠镇上堡村低保户许某平、许某法向村委会提交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申请。2014年8月,两人得知补助申请材料送到驻村干部谢长林这里被“卡”住了,于是先后找到谢长林了解具ti原因。
谢长林欺骗二人:“占用荒地建房,按政策是不能享受补助的,按镇里规定你们先缴纳5000元的罚款,这个事请才可以考虑。”经过讨价还价,许某平、许某法分别向谢长林缴纳“罚款”3000元和2000元。谢长林告诉他们回去等消息。
2014年底,许某平、许某法土坯房改造补助资料由谢长林审核后上报,两人分别获得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和1.5万元。到2015年底,许某平、许某法还没有拿到缴纳“罚款”的票据,于是打电话给谢长林问其票据的事。这笔不该缴的“罚款”是谢长林为索取贫困户财物编造的理由,钱已进了他的腰包,哪有什么票据?
2016年初,谢长林听闻有人举报此事,生怕事请败露,遂向许某平、许某法提供了盖有吉埠镇国土所公章的江西省罚没现金专用收据,并告诉村民这是镇政府规定要收的罚款。
2016年7月,县纪委接到举报并正式介入调查。村民许某平、许某法均反映驻村干部谢长林收取罚款的问题,并向工作人员出示了谢长林手工填写的罚没票据。
“这两张票据有问题,其中肯定有猫腻!”调查人员发现了其中的端倪,“据我所知,2010年之后,类似这种罚款应当统一缴纳到乡镇财政所,应该是机打发票,盖财政所的公章。”调查人员立刻用手机拍下票据。
随后,调查人员请县财政局票据股工作人员核对票据,证实是虚假票据。当调查人员再次找到许某平、许某法请求提供票据时,两人表示已被谢长林收回,收取的罚款也退回了。
调查人员感到不妙,谢长林可能正在毁灭证据,企图掩盖事实真相。调查人员找到谢长林,出示手机拍摄的票据图片:“这两张票据是怎么回事?请你解释。”一开始谢长林百般抵赖,表示不清楚具ti请况,在调查人员的不断追问和对对抗组织审查严重新的一再申明下,谢长林最终承认:“这两张票据是我通过假证公司买来的,当得知有人举报我收取村民罚款的事,想用假票据蒙混过关。”
“现在票据在哪里?”调查人员追问。“前几天我知道你们介入调查,心里害怕,就把钱退还给了村民,并拿回票据撕毁了。”谢长林索取村民财物的事请终于水落石出。
2016年11月2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谢长林索取群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在调查期间毁灭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政治纪律,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违纪事实是撕不掉、抹不去的,党员干部犯错,唯一的出路就是承认错误、改过自新。”赣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黄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