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在老乡家喝酒吃饭,席间因为对方一个小动作产生误解,饭后二人为此发生争吵,争执中竟持刀将对方砍成轻伤。近日,经浙江省德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国松有期徒刑十个月。
今年6月13日晚,在德清县务工的李国松前往老乡刘某家归还前几日借用的摩托车钥匙,碰巧刘某、张某等人正在喝酒聚餐。李国松便坐下与大家一起喝酒聊天。席间,李国松在归还刘某钥匙时倚靠了一下张某的肩膀被张某移开,李国松便认为张某对自己有“敌意”。聚餐结束后,李国松拉住张某质问其为何对自己有“敌意”,二人因此发生争执。争吵中,李国松返回刘某家中拿出菜刀砍向张某,致其右手掌骨折。经鉴定,张某受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8月26日,民警将逃往温州的李国松抓获。
(王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