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好人凉茶”
活人为何被死亡?这一切源自几起索赔案。
“当时就是冲着他的‘名人效应’去的。毕竟他号称全国‘首善’,名声也比较大,想着至少不会骗人。”来自扬州的经销商王洋(化名)对“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表示。然而,对“首善”的信任并未换来生意的顺风顺水。
2012年8月,陈光标等6位股东成立绿SE食品公司。“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得知,公司法人代表为陈光标,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各股东占有绿SE食品公司的股权比例为:宋坤83%,陈春华7%,陈服6%,王向平2%,陈光标仅占1%。
绿SE食品公司成立后便推出了好人凉茶、暖茶等系列饮品,并随即进入了集中宣传、推广的阶段。该公司在招商广告中明确写道,经销商需“有进货资金和销售渠道”,绿SE食品公司则承诺实行严格的区域保护政策,产品低价进货,让经销商赚钱。
“首善”宣传效果果然不错,王洋就是被吸引的一位生意人。
2012年10月份,陈光标在福州举办的全国糖酒交易会高调亮相,为其好人系列产品进行宣传代言。王洋亲赴此次糖酒会,在听了好人凉茶宣传后,当场便付了3万元的定金,并签订了《陈光标好人凉茶、暖茶系列产品销售合同》。随后,王洋按照签订的协议,向绿SE食品公司汇款50万元。但直至公司注销,王洋也只拿到了二十几万的货物。
此外,还有很多经销商均称绿SE食品公司并未按照合同规定交付等值的货物。他们也同样表示,由于“相信陈光标是社会名人,应该不会坑人”、“去江苏黄埔六楼荣誉室也考察过”,才会与绿SE食品公司签订销售合同。
由于长期不能履行合同,王洋等经销商决定状告绿SE食品公司,要求赔偿货款和利息。
而就在此时,绿SE食品公司突然进入注销程序。2013年8月3日,绿SE食品公司成立清算组,同年8月10日清算组在《现代快报》B14版发出公告,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2014年1月15日,绿SE食品公司出具清算报告,载明已了结未完业务,清偿债务后,公司剩余财产9.3万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2014年5月13日,绿SE食品公司注销。
王洋等人直到将诉状递交到法院时才得知绿SE食品公司已经不存在,因此,只好转而状告陈光标等六名股东。
2014年7月24日及30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陆续受理了王洋等人的五起索赔货款案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查询判决书得知,五起案件均只有被告陈光标一人委托律师应诉。据原告律师叶新表示,被告方律师还出示了王向平和陈服的死亡证明,并被法院采纳。
2015年9月,江宁区人民法院对以上案件作出判决。5份判决书中均提到,2014年7月15日,王向平和陈服死亡,原告将二人的法定继承人追加为被告,王向平的法定继承人为李霞、王紫英,陈服的法定继承人为陈培、王素英。5起案件共判处陈光标等人赔偿被告120余万元加逾期利息。据原告律师叶新解释,各股东按所持股比例来分担债务。
“小股东”陈光标
案子判了,但因儿子“死亡”而被列为被告的陈培却不知请。
当“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询问陈培是否知道自己卷入“好人凉茶”索赔案时,陈培一脸错愕。
其余几位大股东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也从未发声,只有占股1%的陈光标委托律师一一应诉。
根据一份由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7月20日向媒ti出具的验资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7月20日,绿SE食品公司已收到全ti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1300万元。其中陈光标只认缴13万元。
但知请人士偷露,看似是小股东的陈光标却是幕后的核心人物。这些股东中,陈春华是陈光标的亲妹妹;宋坤是陈春华的丈夫,陈光标的妹夫;王涛是陈光标的司机;王向平是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江苏黄埔”)的保安;陈服则是陈光标老家的本家侄子,在江苏黄埔工作时,主要负责给陈光标在参加活动时拍照。
在这一系列的索赔案中,按照陈服持股6%来测算,这5个案件原本共需承担近7.5万元的赔款。由于陈服“死亡”,他的法定继承人陈培、王素英将只需“对上述债务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律师对“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表示,这就意味着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如果没有遗产,则继承人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据网易《知道》报道,绿SE食品公司一共收到了3000万以上货款,除了这五名原告,可能还有大部分经销商没有以公开的方式同陈光标等人对簿公堂。
并且,在上述系列赔偿案中,陈光标并没有表现出赔偿的诚意。各经销商都表示,官司打赢之后,并未收到陈光标的赔偿款。
然而,吊诡的是,今年9月,自诩“中国首善”的陈光标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在经历了那场“个人秀”式的发布会后,笼罩在陈光标头上的疑云仍未散去。
就在发布会后,5位经销商都收到了索赔款。有两位经销商称,除了利息没给,未发货物的款项已经赔付清了。
少一横的派出所公章
在陈光标这些未散的疑云中,总是绕不过“制造假公章”。
据知请人士偷露,陈光标在这5起赔偿案中提供的死亡证明上的公章疑似造假。
今年3月,陈光标的江苏黄埔公司查出伪造公章170多枚。据媒ti报道,这些假章涉及慈善总会、民政部门、商务部门以及法院等部门。该公司一名副总还向警方交代,制章机是两年前在陈光标的同意下公司购买的。目前假章一案,公安机关还在审理中。
近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知,上述知请人提供的“死亡证明”和作为证据提供给法庭的死亡证明并无二致。
“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对比了三本分别盖有2001年、2014年、2016年泗洪县天岗湖派出所公章的户口簿发现,三个不同时期的印章细节上均一致,而“死亡证明”上的印章却与上述三个印章有差别,其中最明显的差别为:户口簿印章印记上的“公”字在书写第二笔“捺”的时候会有一笔短横,而死亡证明上却没有。
泗洪县天岗湖派出所管理户籍科的派出所副所长王志称,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原件,拿到相关鉴定单位才能判断印章的真伪。但他同时表示,照片上的印章同目前派出所使用的印章有些微差别,主要是部分字的字ti有不同。
该派出所所长刘永斌也表示,没有权威机构的鉴定,他表示不能辨别真伪,但印章上的字ti应该是不会有变化的。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律师表示,如果伪造印章属实,则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可对犯罪嫌疑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请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dc)连续两天通过致电和发短信等方式联系陈光标,均未收到回应。在发稿前夕,陈光标终于回复称,“整个事请都是假的,我不知道谁在陷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