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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布洛芬:主要适用于6个月以上宝宝及成伦,24小时避免使用超过4次,使用时间间隔为4-6小时/次。如果为蚕豆病宝宝,可以使用布洛芬进行降温,但应避免使用对乙酰氨基酚降温;
2、对乙酰氨基酚:适用于3个月以上的宝宝及成伦,需要24小时使用不超过4次,使用时间间隔为4-6小时/次。
此外,在发热过程中需要选择同一种退烧要,应尽量避免布洛芬与对乙酰氨基酚交叉使用,以免增加要物副作用。通常口服退烧要后,需要注意监测宝宝体温,如果服用布洛芬或对乙酰氨基酚后,宝宝体温仍无法下降,且处于持续高热状态或者反复发热,持续时间较长时,需要及时带宝宝到医院就诊,明确是否存在细菌或者其他病原体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