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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民法典》对红包的归属权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8周岁是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的一个分界线。红包就是纯获利行为,家长可以交给家长帮他们帮忙保管,但保管也只是保管,家长不能替孩子花。
也就是说:作为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父母不能将孩子收到的压岁钱占为己有。
直接“没收”用于家庭生活就是侵害了孩子的财产权,属于侵权行为。由此可见,家长是不应该也没有权力没收孩子的压岁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