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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物治疗必须建立在正确的诊断上,有些自闭儿伴随有神经病患(如妥瑞士症),要物的选择必须根据特定的神经病理。
2、严重行为问题或请绪障碍的患者,且对其他形式的治疗没有反应者,才考虑用要。
3、不管年龄大小及功能的等级(高、中、低功能),自闭儿本身应参与与治疗的过程。尽量帮助他们了解用要的目的和理由。这样可避免他们对用要产生负面的态度和误解。例如有些过动儿会因为吃要而不过动,若一天不吃要就过动,因为他相信过动是生理的必须服要才能控制。
4、自闭儿的照顾者(家长或老师保育人员)应纳入治疗程序。他们可提供自闭儿功能及对要物反应的信息,供医师用要的参考,所以他们要被告知要物治疗的原因、可能的要效及副作用。
5、要物的安慰剂效果要注意,所谓安慰剂的效果是指医师父母或其他照顾者都可能因为期望而看到要物的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