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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全职孕妈享受生育医疗服务需满足以下条件(妊娠满12周后至分娩前办理):
1. 丈夫在广州市有就业单位,并且按照法定要求购买社保满1年;
2. 本人要持有效的广州市失业登记证件;
3. 本人没有买广州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