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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孕妇在检查确认后,应对胎儿的结构进行详细的超声检查,包括评估是否有前置血管存在,如果存在前置血管,应提早住院待产。
每4周一次超声检查评估胎儿的生长发育请况,监测胎儿脐血流等请况,必要时缩短B超检查间隔时间,及时发现胎儿生长受限,及时给予治疗。
36周以后每周进行至少一次的胎心监护检查,了解是否存在因为血管扭结或压迫而导致的胎心率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