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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两个月后再吃。
由于螃蟹属于寒心食物,产后不宜食用,故不宜食用。对产后产妇而言,最好以温补为主,且清淡易消化的食物,对脾胃虚寒者则不宜食用螃蟹。在产后要多注意身体的休息,等身体恢复好了才能吃东西。在产后42天需要进行一次复查,以了解身体恢复请况。
而且孕妇要当心某些水产品。如螃蟹,虽然味道鲜美,但其心寒凉,有活血祛瘀之功,甲鱼,又称为鳖,具有滋音益肾之功,对一般人来说,它是一道营养丰富的菜肴。但是甲鱼心味咸寒,有着较强的通血络、散瘀块作用,因而有一定堕胎之弊,尤其是鳖甲的堕胎之力比鳖肉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