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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在产后的42天需要进行糖耐量筛查。糖耐量筛查的标准和怀孕期间是一样的,空腹的血糖不超过5.1mmol/L,餐后1小时的血糖不超过10.0mmol/L,餐后2小时的血糖不超过8.5mmol/L。
在这三项的检查数值中,如果有任何一项超过正常范围,就说明检查结果是有异常的,考虑是慢心的糖尿病,就不再诊断为妊娠期的糖尿病了。
大部分的妊娠期糖尿病,是因为饮食控制不得当导致的。所以有妊娠期糖尿病的患者,只要在产后合理的控制饮食,少吃甜食,适当的活动,绝大部分能够把血糖控制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