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第一列:如果是花包,就在下边“封”字前空白处填上包的封数,一包为1封,一驮是2封,按写给某先人的包总封数填写。如果是白包,则“中元胜会之期”处是空白,需要填上“中元胜会之期”,之所以留空白,是因为对新亡人需要烧七七包、一周年包、二周年包和三周年包,每次烧包填写内容不同,因此就留空白让烧包的人根据请况填写。
写七七白包时,空白处一七写“首七化财之期”,二七写“二七化财之期”,以此类推,七七写“毕七化财之期”;烧一周年包,空白处写“小祥化财之期”,烧二周年包,空白处写“大祥化财之期”,烧三周年包,空白处写“除服化财之期”。
第二列:一般不用填写,但若第一列未留空白填封数的,则在“上奉”之前填写封数。如包是老的写给小的,则应将“上奉”改为“付与”。
第三列:如果是新亡人,需要在“故”字之前写“新”字,如果封皮上无“故”字的,则写“新故”或“新逝”二字。“故”字之后是写先人的称呼和姓名,不同关系不同辈分的写法不同。
首先是需要在“故”字之后姓名之前写明先人与送包人的关系;其次是男人称考,女人称妣,但如先人是送包人的同辈和小辈的则不可称考妣,直接写明关系就行。
其三是写姓名和心别,并且姓和名是分开的,如男先人写“某公某某”(前一“某”为姓,“公”为心别,后二“某某”为名),女先人写“某母某氏”(前“某”为夫家之姓,后“某”为外家之姓,因古代女人们多无学名只有小名,而称小名又不够尊重就根据外家之姓称某氏)。
其四是在先人的心别之后把男先人称老大人把女先人称老儒人,如果是老的写给小的,则不分心别只在姓名之后写“名下”即可。“收用”这里,有的是“正魂收用”,有的是“冥中收用”。
第四列:在“孝”字之后写送包人自己与收包人的关系(自称)及姓名,这与第三列一样是比较复杂,不同关系不同辈分的称呼是不同的。
第五列:这列的写法比较简单,把具体烧包那天的农历年月日写清楚就行。
需要补充的是,在包袱的反面,需要在封口处写上一较明显的“封”字表示密封,意思是此包经送包人打上封条,非收包人不得拆开,这个“封”字本来是用印章盖的,但一般人家都没有印章就用MAO笔或软笔写上,如果封皮上本身有“封”字的就不用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