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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过大。胎儿体重等于或超过4千克,产前检查时,如果产科医师评估胎儿体重可能大于4千克,能以自然生产方式娩出的机会很小之时。
骨盆过窄。产妇如果有骨盆结构上的异常,比如小儿麻痹患者、身材过于娇小等,由于骨盆出口异常无法让胎儿顺利通过。
胎位严重不正。孩子在母亲宫中的姿势与正常生产时头下脚上的姿势明显相反,并且通过一些常见的方法无法矫正胎位。
高龄产妇。由于35岁以后的女心,身体各方面功能下降,对于疼痛的耐受能力也相对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