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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龄在37足周以前出生的活产婴儿 称为早产儿或未成熟儿。其出生体重大部分在2500g以下,头围在33cm以下。其器官功能和适应能力较足月儿为差者,仍应给予早产儿特殊护理。凡因胎盘功能不足等因素而出生体重减轻到该胎龄正常体重第10百分位以下或较平均数低两个标准差以下者称为小于胎龄儿,亦把出生体重2500g以下的统称为低体重儿,把出生体重低于1,500g者称为极低体重儿,其中都包括早产儿和小于胎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