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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年龄在19个月至13岁的易感儿童应在其年满13岁前进行完全接种(两剂疫苗)。第一剂和“追加”第二剂疫苗的最小间隔时间:12岁以下儿童为3个月,13岁以上为4周。
2、所有13岁以上无免疫力证据的健康个体,推荐进行常规疫苗接种[2,6]。两剂单抗原水痘疫苗接种时间应间隔4-8周。
3、有持续暴露风险者(如日间托儿所工作人员、医护人员)、与免疫抑制宿主有家庭内接触者,以及育龄期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