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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普通居民佩戴过的口罩,没有新型冠病毒传播风险,使用后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有条件的地区分类收集消毒后也可交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二是集中隔离点疑似病人及护理人员使用过的口罩,要按照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疫请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设置标准及管理技术指引(试行)》要求,进行消毒、包装后交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三是当前医院病人和护理人员使用过的口罩,要按照感染心废物收集后交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及护理人员使用过的口罩要按照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请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收集并交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