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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灰质炎病毒疫苗接种条件恢复后,优先补种本疫苗。对于迟种、漏种儿童,补种相应剂次即可,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小于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大于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补种时两剂次脊灰疫苗之间间隔大于28 天。如果儿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过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疫苗单苗或含脊灰疫苗成分的联合疫苗,均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脊灰疫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