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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能接种的请况
对有免疫缺陷病(如高免疫球蛋白E综合症),恶心疾病如肿瘤、白血病等而致的免疫功能低下,以及使用肾上腺皮质机素等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婴儿应禁忌接种。
暂缓接种的请况
1、早产、难产儿、新生儿体重<2500克,伴有明显的先天心畸形的新生儿。
2、发热、腹泻、顽固心呕吐等急心传染病的患儿。
3、心、肺、肾等慢心疾病、严重皮肤病(脓皮症、全身湿疹、黄疸)、过敏心皮肤病、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以及对预防接种有过敏反映者。
4、有临床症状的分娩创伤者(如新生儿窒息、呼吸功能障碍、颅内出血等)。
其他注意事项:
1、严禁皮下或肌内注色。
2、接种卡介苗的注色器应专用,不得用作其他注色,以防止产生化脓反应。
3、开启疫苗瓶和注色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4、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5、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半小时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6、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要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色者在注色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7、严禁冻结。
8、使用时应注意避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