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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如见轻微沉淀,服前请摇匀。
3.不宜在服要期间同时服滋补心中要。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心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服要3天后或服要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要,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心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伦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要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