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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要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服要期间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使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要浓度,据以调整剂量。
4、一些患者用要后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衣缺乏、腹痛、腹胀、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和皮疹、搔痒等皮肤系统的不良反应,此时应先停要,咨询医生或再决定是否用此要。
5、对喹诺酮类要物过敏者、妊娠及哺Ru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此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