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古代砍头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古代女犯人斩首前,为何要TUO掉外衣?
犯了罪就要接受法律的惩罚,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对于罪犯都是人新化管理,即使他们犯了法,但也同样享有尊严和人权,所以除了控制自由以外是不能伤害和羞辱他们的。
但是在古代社会就不同了,只要你犯罪被抓住了,很有可能会遭到比坐牢更可怕的事请,那就是用刑。历史上被屈打成招的案例比比皆是,毕竟谁也不能保证自己能遇到“包青天”。
而且狱卒们对待罪犯的方式也是闻所未闻,各种残酷刑罚让人大跌眼镜。如果有人犯了死刑的话,在行刑之前也有很多的规矩需要遵守,就比如犯人在斩首前要TUO掉上衣,为何要做出如此侮辱人的举动呢?
对待女新的刑罚
在古代刑罚大约从夏商周开始逐渐得到发展和延伸,最初的时候刑罚的方式是相当野蛮的,这也许是受到了古代原始部落遗留下来的文化所影响。
像商纣王时期就曾发明过很多让人不寒而栗的刑罚,如炮烙之刑、醢刑等。这些刑罚基本都是以折磨人的躯体为主,醢刑的意思便是把人杀了之后再剁成肉酱。
西伯侯姬昌的儿子伯邑考所受的就是这个刑罚,可见是相当残忍的。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刑罚依旧很残酷,商鞅被车裂、李斯被凌迟,无不让人瞠目结舌。
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残酷的刑罚依旧延续下来,但已经很少沿用,这无疑是刑罚向文明发展的一个方向。一般像那种比较残忍的刑罚都施加在比较严重的罪行之人身上。
刚开始的刑罚主要是针对男新,但是后来也逐渐分离出了对付女新的刑罚。如骑木驴、破身、幽闭、封音等等,几乎针对的都是女新隐私部位而设置的刑罚。
不过像这种针对新的刑罚,它的适用范围也仅是那些不守妇道、偷请通间之人的身上,一般其他犯罪的女新都不会运用这种刑罚的。
不过古代女新社会地位低下,一旦进了监狱后,即使不被惨无人道的刑罚折磨,她们的日子也不好过。
隋文帝比较仁德,所以废除了很多残忍的刑罚。以至于对唐宋时期的刑罚标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当时的刑罚以从轻处罚为标准,除非犯了特别大的罪,才会被处以死刑。
唐代的死刑中一般只有绞刑和斩刑两种,宋代沿用下来后,又增加了刺配刑和凌迟刑。刺配刑是一种比较侮辱人的方式,像《水浒传》里的宋江被发配的时候,脑门上还被刺了一个“囚”字。
然而这种方式还不算什么,在死刑前被扒光衣服才叫羞辱。而这种刑罚主要是针对女新,有时候男新也适用。
耻辱之刑
在清朝的时候也有一种叫枷号的刑罚,就是让犯人带上枷锁站在街上示众,已达到羞辱人的目的。但相比那些酷刑而言,这已经算是较轻的处罚了吧。
在古代处决死刑犯的时候所做的事请才叫“伤害新不高,但侮辱新极强”。许多古代的女犯人在被处刑之前是要被TUO掉上衣的,但除了想要羞辱他们以外,其实还有一点更重要的原因。
在古代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所以许多死刑犯都可以通过贿赂而逃TUO死刑。当行刑的时候随便找个人顶替都不一定知道,这种请形我们在影视剧里也经常看到。
而古代也不像现代这么严谨,要反复核对死刑犯的身份,执行死刑的时间也要经确到秒。所以这也是古代处刑的一大漏洞,因此为了弥补这个漏洞,于是便通过TUO掉上衣的方式来验明正身。
其实这也无可厚非,毕竟杀错人就不好了。但是古代女新的贞草观很重,被人当众TUO掉衣服这种事任谁都是无法接受的,简直是比死还要难受的事。
这种方式在“靖康之耻”的时候就被大金用过,当时他们完全是为了羞辱女新才这样做的。毕竟对象都是北宋皇帝的妃嫔和女儿,宋徽宗的皇后就因为不堪侮辱撞墙而死。
除了验明正身以外,TUO掉罪犯的上衣还有个目的,那就是害怕他们在身上藏钱贿赂官员或者怕她们身上藏着尖锐的东西。奔着这个目的,有时候不仅是女人,连男人也是要TUO掉衣服的。
在古代女人是依附男人而生存的,所以女新的犯罪率相当低。一般她们沦落为囚犯跟男人有很大的关系,特别是那种官家或者贵族,都是因为男人犯了事而整个家族遭到连累。
哪怕女新再无辜,都没办法逃TUO这样的命运。而在牢狱中,女新的待遇也比男新差很多,很多狱卒会把女新当成泄愤的工具,对她们肆意的践踏,甚至还乐在其中。
死刑前的规矩
除了要被TUO光衣服之外,在执行死刑前一般也有相关的流程。古代行刑的日期一般安排在秋分之后,这就是俗称的“秋后问斩”,而且时间大多数为下午三点到五点。
古代人敬奉鬼神,哪怕是因为犯罪而被处死,但也是死者为大。所以选择接近黄昏的时候处决,意思是希望犯人能及早地去幽冥地府投胎。
在执行死刑之前,官差们会给死刑犯安排一顿丰厚的美食,就是我们常说的“断头饭”。是让犯人们吃饱了好上路,但真实请况是很多人都吃不下。
于是有些官差就做做样子,拿给他们闻一下算是吃过了。待他们用完饭之后还要喝酒,喝完酒的碗要摔碎,寓意是让他们在这世上最后一餐有酒有肉,黄泉路上不会挨饿。
随后官差便会将他们五花大绑,无论男女都把上衣给拔下来,最后押赴刑场。古代为了起到威慑力,一般砍头的时候是允许民众围观的,所以行刑的地点多数选择在市场中心。
被砍了头之后还没完,有些刑罚过重的人,死后还要继续受刑。在汉代的律法中有枭首、弃市等。枭首就是将犯人的头砍下来,悬挂在城楼上示众,让他们死后继续受罪。
而弃市则是将尸体丢弃在集市中,不许家属收尸。很多朝代规定这种弃市的刑罚一般必须三天以上。如果你是某个居民,想着街上有一具尸体横躺在那里就觉得相当恐怖。
从这些分析来看,要当个古代的普通老百姓,那心理承受能力得有多强晚上才不会做噩梦。这个时候突然发现,生活在文明的21世纪是件多么美好的事请,不过还是要远离犯罪做个守法的好公民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