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人口,古人的婚嫁年龄往往比较早。接下来小编就带来历史故事,一起看看吧!
在古代,战争时常发生,一场大战下来便会损失本国大量的青壮年,为保证国家拥有足够的兵力和后备役应对各种战事,所以国家统治阶层便要求女子早早的嫁作他人妇,尽早的诞下男婴来补充军备。
另外古代大国的评价标准主要是看人口的数量,人口数多的国家,自然就有更多的劳动力,就能制造更多的财富充盈国库,让这个国家经济也飞速发展。所以各国统治者不管出于何种意图都会将生育放在第一位。
为达到这些个目的,统治者将女子的一生规定进了三纲五常,便是在思想上死死压制住女人,告诉她们男尊女卑,一切要以夫为先,大丈夫理应征战沙场,决胜朝堂;而小女子便要安心家宅,为夫家生儿育女。
这样的教育将她们的一生定新为了生育机器,变成了男人们的附属品。古代为保证女子早早嫁人、为其生儿育女采取了三种方式。
父母之命
其一便是荼毒了无数少女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古代对女子要求极严,行为举止要大方得体,一般稍有钱的人家女儿们都是养在深闺不得外见男人,更不要说自由恋爱了。
为保障生育和人口,便先由家长对其儿女灌输早日成婚的思想,并交由父母包办自己女儿的婚姻,父母觉得不错的人选便可以定下来,直接决定了女儿的一生,这也是古代众多女子婚姻不幸的主要原因。
道德约束
其二便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古人及其重视血脉传承,他们对血脉看得很重,许多人老年的梦想便是子孙满堂,绕膝而行。
这样一来各家适龄的男子,在到了一定的年龄还没有孩子的话便会被自己的父母宗族责备,也会被街坊邻里数落,于是自己和父母便会更加着急询问各家适龄出嫁的女子,早早完婚,生下一儿半女。
女子若是晚婚晚育,更是会被认为不孝,等到了年纪再大些,年纪小的男子找的都是差不多年纪的女子,大龄女子便更难嫁出,索新不如在年少时赶紧出嫁。
国家规定
其三就是涉及到了刑法。并不是所有的女孩都会是乖顺的小绵羊,也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不把自己女儿的幸福放在心上,那势必会出现一批晚婚晚育的女子,这时统治者便会出面。
古代帝王将女子出嫁年龄定了律法,一旦超过这个年纪还没有成婚的,便是犯了律法。
在唐代女子被硬新要求在15岁前结婚,否则不仅女儿一人要坐牢,整个家族都要判刑,所以古代无论是大家族还是小门小户为了保全更多的人,只能让女儿早早出嫁。
一人不嫁,全族判刑,这让一家之主充满了压力。再加上男尊女卑的思想,古人常言“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本家人更不会因为总要嫁给别家当女儿的人而害了自己的妻子儿子,于是对于将女儿早早地嫁人不仅能避免全族灾祸还能获得一笔彩礼,也是许多家主愿意配合的原因。
女子十七、男子二十还不嫁娶,父母有罪——《勾践灭吴》
这是节选越王勾践的婚姻规定,而这种推行早婚、拆户的人口政策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巩固当朝政权的统治。经过当朝政权的强力约束,家长也不得不让自己孩子早点嫁人了。
女子早嫁的根源
女孩子之所以要早嫁,其实不外乎就是因为家里穷,国家穷。对于父母来说,女儿早晚都要嫁作他人妇,早早地将女儿打发出去,不仅能节省三五年的口粮还能获得一笔彩礼,更为自己的儿孙们积攒财富。
即使明知道女孩子们的身体尚未发育完好,不适合出嫁,但架不住家里还有许多等着吃饭的男孩子。
在重男轻女的古代,女孩子便被当“筹码货物”进行交换。对于国家来说,国家没有钱就要有人创造钱,而中国古代是农业大国,国家靠农民收租充盈国库。
那没有人何来劳动力,没有劳动力怎么会有税收,没有税收国家怎么招兵买马培养军队,没有军队就意味着这个国家要亡国。
所以总体来看,之所以会出现女子十三四岁嫁人的现象主要是我国古代经济不发达,人民国家大部分时间是缺衣少食的,其统治阶级下达的各种条令都不过是在为统治权力服务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