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清朝灭亡后,希望对你们能有所帮助。
说起晚清,大家第一时间都会想到曾经那段割地赔款的屈辱历史。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清朝在面对外敌入侵时,可谓是屡战屡败,并且还不断地割地赔款,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在这般腐朽的政府统治下,清朝很快就走到了灭亡的尽头。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被推翻,民国由此建立。但是在清王朝灭亡之时,还有很多条约赔款没有履行完,此时“责任人”大清王朝已经不在,那么这些赔款还需要进行赔偿吗?
一、清王朝留下的赔款
自1842年以来,清政府就在战败中被迫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截止到1911年,清王朝的最后一年,在这不到70年的时间里,清政府签订了大大小小多达343个不平等条约,为此背负上了大量的战争赔款,这些战争赔款主要分为8笔,分别是:
第一次鸦片战争赔款,需赔付英国2100万银元;第二次鸦片战争赔款,需赔付英法两国白银1600万两;1874年琉球事件,需赔付日本白银50万两;1876年马嘉理事件,需赔付英国白银20万两;1881年《中俄伊犁条约》,需赔付俄国白银500万两;1895年甲午战争赔款,需赔付日本白银23150万两;1900年庚子赔款,需赔付十一国白银4.5亿两;1906年《藏印条约》,需赔付英国50万英镑。
这八笔战争赔款加上利息累计银元13.75亿元,要是折算成当时中国惯用的计算单位,那就是白银10.45亿两。
在晚清时期,中国大约有4.5亿人口,这些赔款平均在每个人头上那就是2.32两。而当时清王朝的人均收入才不到6两银子,一个普通家庭一年下来,也剩不下2两银子。就算是举国偿债,也需要四万万中国人不吃不喝还上个一年多。
与此同时,当时清政府每年的财政收入不过8000万两,将财政收入全部用来还款,也需要用上13年的时间才能全部还完,清政府根本不可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偿还完毕。例如在签订《辛丑条约》时,清政府就与各国议定,庚子赔款要分39年还清。
但是除了庚子赔款以外,其余的赔款并没有这么长的偿还期限。而清政府势弱,即使还款很吃力,也不得不硬着头皮还掉。其中为了偿还甲午战争赔款,清王朝还多次跟英、德、俄三国借款,背负上了巨额债务,可谓以债养债。这些赔款给清王朝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也加重了人民的负担。
于是1911年辛亥革命一声抢响,清王朝被推翻了,民国自此成立。但是民国成立之后,有一个巨大的问题摆在民国政府面前,那就是清王朝留下来的战争赔款怎么办?民国政府还需不需要偿还?
实际上,在辛亥革命刚刚打响的时候,各国列强就开始担心清王朝灭亡之后的赔款偿还问题。因此在清王朝未覆灭时,列强就联合起来,B迫清政府同意将关税直接用于偿还赔款,乘机夺取了中国的关税保管权。
在民国成立之后,政坛已然无力改变清帝国遗留下的烂摊子现状,加上为了争取列强对于新生政权的支持,当时的民国政府宣布承认清政府与各国所签订的所有条约,间接承认了这些赔款的正当新。
这也就意味,着民国政府需要背负上清政府遗留下来的战争赔款。
而据史料记载,因为除了庚子赔款之外的其余战争赔款,并没有太长的偿还期限,所以在清王朝灭亡时,除了庚子赔款外,其余的战争赔款都已经基本还清,也就是说民国政府继承的战争赔款只有庚子赔款。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民国政府的负担有所减轻。庚子赔款的数额十分巨大,是近代中国数额最大、涉及国家最多,赔偿期限最长的一笔战争赔款。庚子赔款数额为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根据《辛丑条约》附件十三推算,自从1902年到1911年,清政府共偿还了白银2.347亿两,也就是说,清朝灭亡之后,还剩下白银7.453亿两的战争赔款未偿还。
这笔尚未还清的赔款按照《辛丑条约》规定,每年需要偿还的金额在2000万两以上,这无疑给刚刚成立的民国政府带来沉重的负担。但是实际上,这笔赔款最终并未完全赔付,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二、“庚子赔款”中的未偿还部分
在清朝灭亡之后,中国政府虽然需要继续偿还庚子赔款,但是自1917年起,世界局势就开始动荡不安,庚子赔款中有一部分也因为战争的因素被逐渐废除。
1917年,一战爆发,德、奥两国为同盟国成员,民国政府对两国宣战,而庚子赔款中的德、奥两国部分也因此停止支付。同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腐朽的沙皇俄国被推翻,随后成立的苏俄政府也宣布放弃庚子赔款中的俄国部分。这三笔赔款在当时未偿还的庚子赔款中占了相当大的比率,总金额约为白银2.37亿两。
而且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英、美、法、日、比等其余九国,同意中国政府可以在1917年到1922年这五年时间里,暂缓支付部分赔款,并在1941年之后分五年支付。但是由于后来形势变化,这笔“缓款”实际上也并未支付,总金额约白银3150万两。
在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中国政府虽然没有立即对日本宣战,但是对日本的庚子赔款也于1939年起停止支付,最终大约有7000万两白银未进行偿还。
这些最终未偿还的赔款,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民国政府的偿还压力。更令人意外的是,在那一时期,还有部分庚子赔款被列强们“退回来”了,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三、列强的坏心思
我们首先要知道,在最开始议定庚子赔款时,列强狮子大开口,实际上已经远远超过了各国在战争中的损失,但即使是这样,列强也并未满足。
本来在《辛丑条约》中,并未明确规定这些赔款应该使用何种物质进行支付,清政府则一直使用白银支付。但是1904年,白银价格下跌,部分列强又要求用黄金进行结算,企图再从中国身上割下一块肉来。
这个事件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为此,当时清政府的驻美公使梁诚与时任美国国务卿的海约翰进行商谈。梁诚本来要求美国支持清王朝使用白银进行结算,但是在商谈过程中,梁诚敏锐地察觉到了美国当权者对于庚子赔款的暧昧态度,转而要求美国方面承认索赔数额过高,督促美国放弃超过“真正损失”部分的赔款。
经过梁诚的多方斡旋,美国国会于1908年通过了“庚子退款”的决定,从每年收到中国偿还的赔款中,取出一部分交还中国政府,将这便是“庚子退款”的由来。紧随美国之后,在民国成立之后,有部分国家也跟随美国相继进行了“退款”。
然而,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庚子退款”并非是列强们良心发现,而是在中国已经无力偿还巨额赔款的背景下,衍生出来的另一种“侵略”。
这些国家并非是减少中国每年赔付的金额,而是在收到中国赔款之后,再进行“退款”,并且对这笔“退款”的使用途径严格限制,要求以列强的名义兴办教育,培养中国留洋学生,实际上是对中国实施文化侵略。
1925年,《申报》上就对此刊登评论:“庚子赔款充当中国学生留美学费及在中国办清华学校,一方面可以培养许多亲美奴才,另一方面名为退还,其实这笔钱仍旧用在美国,并且博得无知的中国人的歌颂功德,这是何等巧计!”
虽然列强们不怀好意,但是“庚子退款”也让当时的中国高等教育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并且在当时中国政府无力偿还巨额赔款,又没有能力拒绝承认不平等条约的历史背景下,“庚子退款”也间接缓解了中国政府的还款压力。
经过延期付款、停止付款以及退还赔款,最终这笔清王朝遗留下来的这笔战争赔款,在1940年,也就是清朝灭亡29年后才全部还清。原先高达白银9.8亿两的赔款,最终赔付了白银5.76亿两,约占总数58%。
但是虽然赔款还清了,清王朝遗留下来的数百个不平等条约依然存在,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完整。直到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宣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西方国家强加在中国身上的束缚才因此一扫而尽。
参考资料:1、《民国时期中外各方关于退还庚款的不同应对》,童锋、夏泉2、《试析近代中国的战争赔款》,相瑞花3、《中国近代赔款数额 的考察》,周志初、吴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