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的故事大家真的了解吗?今天小编给你们带来全新的解读~
洪武十七年春三月二十二日,南京城太平门下躺着一个奄奄一息的女人。太平门是南京城的北门,也俗称为内门,西边是玄武湖,东面是燕雀湖,这里和皇宫只隔着一条御道,风景秀丽,禁卫森严,大明朝的几个重要部门都在这里办公。
女人躺在太平门下,过往的官员都没有过于在意,好像这不是一个快要死的人,而是一条死狗一样。到了二十四日清晨,几个衙役拿着白SE袋子,捂着鼻子把尸体草草装殓后,扔在一辆驴车上,车夫一声清脆的鞭子,天平门很快就恢复到了无事发生的样子。
朱元璋三月二十四日是在春和殿用的早饭,《太祖实录》记载,这一天早晨,他多要了一份羊肉炒,这朱元璋比较爱吃的一道小菜,因为他的喜爱,整个二百多年的明朝,羊肉在皇帝的膳食表中频繁亮相。
朱元璋用完餐后,出了春和门,路过乾清门,就来到了文华殿内。与此同时,一辆驴车缓缓从金水河边的车道上驶向正阳门,守门的官吏一看是刑部的标识,就知道车上是什么了,直接放出城后,驴车直奔乱坟岗去了。
帝国每天的琐事和要事,哪怕只有万分之一写在奏折上,也够皇帝一个人瞧的了。朱元璋一个折子一个折子的批阅审视。这些堆成小山的奏章,在别人眼里一辈子也不可能看完,但朱元璋早就磨练出了非同寻常的耐心,他埋在奏折中,抽丝剥茧,愚公移山。这是他的帝国,哪怕是再累,只要能掌握住,他都是无限欣喜的。
“都察院御史洪成谨奏:昨日闻刑部一山西女子,上京状告衙县父母官员及佐贰……”,朱元璋手中的这封奏折是御史洪成写的,说的是昨天刑部接到一名女子的状告,因为是民告官,按照律例,先要领十五责杖,但是刑部竟然重手将人直接打死,洪成要弹劾刑部官员行事过机,有失公允。
刑部的衙堂在太平门西边,都察院坐落在太平门东边,两家衙门一条路上下班,那个死在街头的女子,被洪成留意了一下,左右问了同僚后,觉得刑部的人也太混账了,打就打了,直接打死了人,让别人怎么申冤呢?
虽然出了人命,但刑部是按律法办事,下手重或者轻,刑部也有这个斟酌权,从官场上来说,这就是一件小事,皇帝可以对洪成的弹劾置之不理,也可以责罚刑部官员几个月的俸禄,但朱元璋却觉得,他要借力用力了。
朱元璋从奏折中弄清了事请的来龙去脉,原来这个女子是山西武乡人,自己的丈夫死后,当地的县官没有按照朝廷的制度免除其赋税,反而依旧要她一个妇人家足额纳赋。为了不在秋赋的时候被活活B死,她就来到京城告状,刑部的人看到这等芝麻蒜皮的事请,觉得女子太不把朝廷当回事,下手就重了些。
朱元璋早就对“民不可告官”的律法不满意了,但这一条规矩是历朝历代都有的官员特权,千年如此,官员习以为常,民间也没有二话,但这次朱元璋铁了心,要破这一个规矩!
三月二十五日,朱元璋发出上谕:“刑部尚书刘逵免职,王惠迪试任,四品上堂官除俸三月,其余品级除俸一月,掌刑官责八十杖,发配边所。”因为一个寡妇的死,尚书直接丢了乌纱帽,大明朝的官场在这个春天,起了个大动荡。
接着朱元璋奖赏了御史洪成宫锦八匹,让他补了河南道巡粮,接着自己斋戒三天,令山西府台在武乡给女子建祠。等一系列的文章做的差不多了,朱元璋发出一道圣旨:以后不管是哪的乡亲,要来京状告自家官员的,乡里不许阻拦,沿途驿站要给饭吃……”
朱元璋前无古人的支持了百姓告官,直接让明朝官员的地位一落千丈,但是可惜的是,到了朱元璋死后,民不可告官,又被恢复了。甚至到了清朝乾隆时,乾隆皇帝堂而皇之的说:民不可告官,犹如子不可逆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