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顾名思义就是非常残酷的刑罚。比如剥皮、腰斩、凌迟、车裂等,对于我们现代人来说,这是非常不人道的。古代有一个酷刑叫做“点天灯”,如果给古代这些刑罚排个名的话,“点天灯”定然可以名列前茅,因为这个刑罚实在是太过于残酷,行刑过程中可以说是让人生不如死,由于太残忍了所以并没有多少人受过这个刑罚。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的文章介绍。
董卓死了之后,尸体被扔到大街上,于是,吕布让他手下的一个小兵看守。可是由于董卓这辈子做了太多的坏事,每个人都恨得他咬牙切齿,就连这个看守的小兵,也是对他深恶痛绝,于是他就开始报复董卓。小兵选了一个漆黑的夜晚,自己偷偷地将董卓的肚子用刀划开,把点燃的灯芯放在他的肚子里面。他一生享受荣华富贵,身体十分富态,灯芯就在他的肚子里越烧越旺。没想到董卓的一生最后却是化成了一堆灰烬。
点天灯是非常残酷的刑罚,如果是活人直接被点燃,在死之前还要眼睁睁看着自己被火烧,肯定是生不如死。历史上被点天灯的人也不多,主要就是太过残酷,除非是十恶不赦的犯人或者是残暴不仁的人才会使用点天灯这种刑罚。
在近代,清末民国时期,在湘西一带的土匪群体中,对点天灯这个酷刑加以发扬光大,但也更为残忍。先是在犯人的脑上钻个小洞,倒入灯油并点燃,可让犯人在极痛苦中被烧死。酷刑是人新的扭曲,还好在这个昌明的社会,点天灯之类的酷刑已经绝迹,这正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
根据《清宫十三朝》中对点天灯的记载:“系用布帛将人束住,渍油使偷,倒绑杆上,烧将起来!”寥寥数字,足可以看出点天灯的残酷之处,即便是身强体壮的男子都无法忍受,何况是朱九妹这般柔弱女子呢。封建社会结束后,许多残酷的刑罚都被取消,随着时代的进步,类似于“点天灯”的残酷刑罚最终都会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