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相(?-前59) 字弱翁,济音定陶(今定陶县东王店乡魏胡同)人,西汉著名大臣。他先后任茂陵令、扬州刺史、河南太守、大司农、御史大夫等职。霍光死后,官至丞相,封高平侯。
魏相治郡有方,深得民心。在任茂陵令时,御史大夫桑弘羊的亲戚坑骗乡里,鱼肉百姓。魏相辨明真伪,不畏权贵,将其收捕治罪,并杀于街市示众,从此,茂陵大治。在河南太守任上,他整顿吏治,考核实效,禁止间邪,当时豪强无不畏服。因政绩突出,后被征为谏议大夫。魏相匡扶正义,扼制外戚势力,为西汉的强盛做出了贡献。
宣帝即位后,征魏相为大司农,后升为御史大夫。他积极向皇帝建议,下诏罢免了企图篡权的霍禹、霍云、霍山3人的侯位(均系霍光之后)。魏相被任命丞相后,他整顿吏治,抑治豪强,选贤任能,平昭冤狱。并要求各地官吏省诸用,宽赋税,奖励百姓开荒种田,积粮解困。从此,汉朝的实力大大增强。魏相熟谙兵法,有雄韬大略,为确立西汉在西域的统治地位立下了功劳。
公元前65-前61年(元康年间),匈奴不断派兵扰乱边关,由于魏相的建议,皇帝未动用武力而使匈奴归服。魏相为人严毅,刚正不阿,与丙吉同心辅政,君臣交泰,人民安乐,视事九年,于公元前59年(汉神爵三年)卒,谥宪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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