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了解王安石青苗法吗?趣历史小编给大家提供详细的相关内容。
青苗法是北宋王安石推行的一项变法改革。什么是青苗法呢?简单的说就是国家发放的抵押贷款。直白来说一年中,庄稼有两季收成,夏收和秋收,所以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春天的时候地里都是青苗,但是农民的粮食基本吃完了。那么怎么办呢,只能借粮,向谁借呢?过去向有钱有粮食的地主借,等到夏秋季过了加息偿还,看上去像是现在的私人借贷。然而这就会不可避免的产生无法偿还的请况,毕竟天有不测风云,粮食歉收还是时有发生的事。那么只能用土地偿还本息,土地兼并由此而生,而且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严重。
王安石就想与其让这些地主干不如有官府干。一来官府可以用较低的利息放贷给农民,降低农民的负担。二来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避免了土地兼并。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在实际草作下确并非如此,原来农民向地主贷款都是一对一商量好条件,现在向官府贷款手续就相当麻烦,农民需要贷款需要层层审批这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贪污受贿的现象。“好处费”无形中加重了农民贷款的负担。更可怕的是这个贷款你不贷还不行,王安石给地方上都安排了贷款指标,不完成不行。这样一来地方官员只好摊派,无形中又增加了百姓负担。为了完成任务还产生了一年两贷的现象,春季一次,半年收回,秋季再一次再半年收回。本来为了降低利息的青苗法,一年一贷,一年收回。执行走样以后反而增加了利息。老百姓怨声载道,自然执行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