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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先秦时期就有较为完善的养老制度,对于退休官员、普通老人和鳏寡孤独的老人都采取了不同的养老措施,正因为这些养老、尊老的制度,对社会的稳定发展和建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到了汉代尤其重视孝道,汉文帝刘恒是唯一一位载入“二十四孝”的皇帝,上行则下效,渐渐地尊老养老在当时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并出现了“孝感动天”的故事。今天笔者带大家探讨一下汉代的养老制度,百姓除了养儿防老之外,还有哪些养老措施。
养老制度的起源与形成
“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礼记·王制》
养老的礼俗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到了西周时期才逐渐完善,不过当时的老人由中央政府和地方诸侯共同赡养。
战国时期,诸侯为了争霸相互攻伐,主张“法治”,崇尚武功,致使礼乐崩盘,养老的礼俗也渐渐遭到破坏,社会上甚至出现了老人危机。
商鞅变法以后,秦朝重法不重亲,立下父子间不得替对方掩盖犯罪事实的规矩,不然就要受到连坐,致使秦朝的父子关系越来越疏远,加之战争连年不断,强迫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服兵役,从而进一步加剧老无所依的社会问题。
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一座秦墓中发现了大量的竹简,上面记载了父亲告发儿子不孝的两个案例,让我们从另一方面了解到秦朝时期养老的社会问题。
汉朝建立以后,君臣几乎达成一个共同的认知,他们认为秦朝废礼仪,弃仁义是它灭亡的主要原因,所以想要治国安民,就要恢复周礼,推进养老的政策,教化子民要养老、尊老。
子孝母图
汉王二年(前205),刘邦下诏,但凡年过五旬的老人,品德高尚,能引导大家向善者可以担任乡官,一乡选举一人。然后从这些乡官中选举一位担任“县三老",县三老主要负责全县的教化工作,乡官可以免去徭役,每年十月朝廷还要赐给他们酒肉。
其实刘邦挑选辈分高且道德修养高的人担任乡官,主要是为了恢复古礼,告诉百姓长幼有序。
汉文帝即位之初,贾谊认为汉朝继承了秦朝的伤风败俗,废弃了礼仪,竟然出现子杀父、弟杀兄的现象,要改变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就要恢复周礼,施行养老的政策,让天下人回心向道。
汉朝经过几十年的休养生息,社会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复苏,为养老提供了物质基础,汉朝诸帝对先前养老政策的不足之处进行完善,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养老制度。
西汉时期的养老制度
汉代诸多帝王都竭力推行养老的政策,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养老体系,但是对于官员的退休年纪和退休工资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官员大多是因为年老和健康问题向朝廷提出告老还乡,有时皇帝会给他们一些经济补偿,有时也会给他们享受某一官职级别的俸禄。
史书关于汉代具体的养老制度记载不多,大多皆为关爱长者的一些规定,近来在甘肃武威地区的东汉墓中曾多次出土有关汉代养老、敬老的诏书,呈现出更为全面的养老制度。
(一)赐布帛酒肉,发放养老粮
今老弱未尝傅者皆发之,未二十三为弱,过五十六为老。——《汉书》
周代发放米粥给老人,汉代则为粮食。汉高祖刘邦统治时期,把赋役规定的养老年龄界定为五十六岁,并下令赏赐老人酒肉,尔后其他帝王也是奉行不改,只是在数量有所差别。
吕后执政期间规定大夫(五级爵位)年满九十岁,不更(四级爵位)年满九十一岁,簪袅(三级爵位)年满九十二,上造(二级爵位)年满九十三,公士(一级爵位)年满九十岁,以及普通农民年满九十五岁者每月可领取一石米,可见吕后对发放养老粮方面做了非常细致的规定。
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汉文帝刘恒发布《养老诏》,人一旦上了年纪以后,不吃肉不会感觉到饱,不穿用帛制作的衣服不会感觉到暖和,今天正好是岁首,要常派人慰问年长的老人,并赏赐他们布帛酒肉,这样一来上行下效,百姓才会赡养自己的父母。
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具为令。——《汉书·文纪》
文帝还规定但凡年过八旬的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一石米,二十斤肉,五斗酒。年过九旬的老人可以额外享受三斤絮、二匹帛,周代发放给老人的是缟衣(未经染SE的绢衣),文帝将缟衣改为布帛,可见汉代的老人生活水平有明显的提高。
文帝还在诏书中说,有些官员把陈米发放给老人作为养老粮,促使养老措施难以得到落实。故而文帝规定发放养老粮给九十岁以下的老人时,由令史发放,高级官吏巡视,给九十岁以上的老人发放时,由县令亲自检查,县丞亲自发放,要做好监督工作。
当时成年人每月食量大约在一石五斗左右,所以说年过八旬的老人每月一石米是足够他们食用的。
武帝即位以后多次下诏对六七十岁的老人施予恩惠,他派人赐县三老、孝者每人五匹帛,乡三老、悌者每人三匹帛,年满九十鳏寡孤独的老人每人二匹帛,三斤絮,年满八十岁的老人每人三石米。
武帝元封元年,武帝下令赐每百户人家一头牛、十石酒,加赏年满八十孤寡之人每人二匹帛。
由上可知,刘邦把养老年龄界定为五十六岁,吕后时期为九十岁,文帝时期为八十岁,武昭宣时期没有太大的波动,成帝即位以后把养老年龄放宽至七十岁,可见养老年纪不断地在放宽。
(二)减轻赋税徭役
汉文帝即位以后下令,百姓家中但凡有年满九十岁的老人,可以免去一个成年男子的赋税和徭役,年满八十不满九十岁的老人,家中可以免除两个人的算赋(人头税)。没有子女的老人经商可以免除租税,如果有家庭愿意赡养鳏寡孤独的老人,还可以给他们物资帮助,同时免去“独寡”家庭的田租和市场租税,允许他们卖酒。
九十者一子不事,八十者二算不事。——《汉书》
汉成帝即位以后,规定年满六十鳏寡孤独的老人做买卖,可以不用交市场租税,如果鳏寡年老之人结为夫妻,双方都无子的话,可以免去市场租税和田赋,在汉代老百姓私自买酒是非法行为,但是鳏寡孤独的老人买酒是合法的。
(三)嘉奖孝子,鼓励百姓赡养老人
汉代在奖励孝子方面也有较为规范的制度。文帝十二年下诏,敬爱兄长、孝顺父母是最顺应天下轮理道德,德高望重的三老(乡官)是人民的教师,廉洁的官员是我们的表率,孝悌、三老、廉吏他们的品行值得我们赞赏,现在派人慰劳赏赐三老、孝者每人五匹帛,悌者每人两匹帛,年俸禄二百石以上的廉吏俸禄每一百石加赏三匹帛。
由上可知文帝的赏赐分为三梯队,其中孝者的赏赐最高,足以说明文帝朝对仁孝的重视,以此来教化百姓要尊敬老者,此后赏赐三老布帛的规定一直延续到东汉时期。
其遣谒者劳赐三老、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率百石者三匹。——《汉书·文帝纪》
在汉代各种赋税和徭役给老百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文帝除了赐孝子钱,还免除孝子的租役,尔后汉代皇帝大多以免除孝子的租役来鼓励老百姓尊老养老。
武帝即位以后强调“除孝子租役制”来鼓励大家赡养老人,并把条件放宽到赡养其他老人,从而使得尊重长者、重视养老的社会风气得到改善。
(四)七十赐杖,年老免刑,照顾社会弱势群体
汉惠帝即位时下令年满七十的老人可以免去肉刑,除谋逆、窝藏罪犯、杀伤人之外的罪行都可以免除。
文帝在位期间规定年满七十岁的老人如果不是杀人伤人,可以免刑,并免去孤独盲人、侏儒症患者的徭役,而且还不能抓捕他们。
与此同时,文帝颁布《王杖诏书令》,赐年满七十岁的老人“王杖”,这里的“七十赐杖”是指年满七十岁的大夫含大夫以上爵位的人,普通人要到七十五岁才能享受这个待遇。
王杖类似于我们今天的老年证,可以享受各种优惠待遇。
首先,持王杖者可以自由出入官府,也可以在驰道上行走,且经商可以不用交税。
其次,持王杖的老人也受法律的保护,如果有人殴打、侮辱持杖者,要判处死刑,可见持王杖者的地位堪比年俸禄“六百石”的高官。
宣帝即位以后,下令年满八十者不是犯下诬告、杀伤人等罪行皆可免,并赐年过八旬的老人王杖,成帝即位以后把年限放宽到七十岁。
玉仗,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鸠者不噎之鸟也,衣老人不噎。——《后汉书·礼仪志中》
总的来说,汉代宣扬尊老敬老,推崇“孝治”,无非是想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引导人们向道,当时《孝经》在汉代备受推崇,地方政府向朝廷推举“贤良方正”时,也把“孝”视为重中之重。比如汉武帝手下的丞相公孙弘,当初他在自己的家乡是赫赫有名的大孝子,对他的后母非常孝顺,所以公孙弘先后两次被地方政府推举给朝廷,最终官拜宰相,“孝”在当时是判断“贤良方正”的重要标志之一。
西汉的养老制度到了西汉末年开始渐渐趋于形式,最后名存实亡。
结语
纵观西汉的养老制度,在当时不仅退休官员可以享受到经济补贴,平民也不例外,西汉政府针对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养老问题也有较为完善的养老体系。把养老的对象扩大到平民阶层,这才是养老制度进步的重要表现。
西汉朝廷不仅在经济上给予老人很多补助,在法律上也给予了不少的优惠,而且大力嘉奖孝子,倡导尊老养老的社会风尚,缓解老人危机。
汉武帝之后,西汉的统治者倡导儒家的忠孝仁义来达到父慈子孝的目的,这种风气给后世带来巨大的影响,后续的统治者大力倡导尊敬老人,并把孝纳入纲常礼教的范畴。
从另一方面看汉代的养老制度也有它的弊端,当时统治者推行的养老政策的实际目的是为了倡导忠孝观念,达到“导民以孝、则天下顺”的目的,体现出汉代的养老政策也有它虚伪的一面。
正因如此当时的养老、敬老的政策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无所依”的难题,在当时不尊重老人的现象也有发生。
但是不得不说,虽然当时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经细,但在两千多年前能够建立起较为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非常不容易的,而且在以后的历史长河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历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