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趣历史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元朝制度的文章,欢迎阅读哦~
提到元朝统治,就不得不提元朝的民族分治等级制度,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四等人制度”。
任用官员的不同
元朝在任用官员时,首先考虑的就是排斥汉人。因为汉人数量占多数,所以元朝为了防止权力落入汉人手中,便要求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长官都不能用汉人,哪怕是汉人当官,也只能当副职,即“凡投下官须用蒙古人”。
另外汉人虽能参加科举,但元朝按民族平均分配录取人数,汉人虽然多但是也只能得到同样的名额。并且元朝还将进士分为左右榜,蒙古人、SE目人是为尊的右榜,汉人、SE目人、南人则为左榜。同时科举出身可以任六品官,而汉人、南人及SE目人要降级录用。
法律地位的不同
汉人、南人等不仅为官受到歧视,就连法律地位都要低人一等。元朝的法律规定,蒙古人殴打汉人,汉人不得还手,只能告官,违者治罪。
《元典章》规定蒙古人扎死汉人,只需杖刑57下,付给死者家属葬礼费用即可。汉人殴死蒙古人,就要赔命,并且家产也被全部拿去陪葬了。
汉人、南人等犯了盗窃等轻罪则要在脸上刻字留念,蒙古人就没这待遇。
军事上的压迫
蒙古人也知道这样对汉人容易拉仇恨,所以他们就用军事来防范。元朝将军队驻扎在各个重镇,监视汉人、南人,以防他们造反。
同时还规定他们不能参加集体狩猎、宗教活动,也不能带武器。所以前面才会说蒙古人是扎死汉人,汉人只能殴死蒙古人。
朱元璋为何还说元朝“仁政”,难道他有受虐倾向?
朱元璋之所以说元朝好话,是因为他已经坐了天下,需要考虑正统新和天命论的问题。朱元璋承认元朝的正统,就是证明自己消灭其他起义军是合法的,自己具有正统新。但是元朝之所以被自己灭了,那是因为元朝又失了天命,自己得了天命。
总之,绕了一圈其实就是朱元璋为了自己,所以才会对元朝的态度转变过程,其实从朱元璋赶走元朝以后,就已经开始确立元朝的正统新,并且曾经的队友红巾军成了“妖人”,各路起义军就成了他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