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了翁(1178年-1237年) ,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大臣。
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历任国子正、武学博士、试学士院,以阻开边之议忤韩侂胄,改秘书省正字,出知嘉定府。史弥远当国,力辞召命。起知汉州、眉州。嘉定四年(1211年),擢潼川路提点刑狱,历知遂宁府、泸州府、潼川府。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为兵部郎中,累迁秘书监、起居舍人。宝庆元年(1225年),遭诬陷后黜至靖州居住。绍定五年(1232年),起为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端平元年(1234年),召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以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之职督视江淮京湖军马。嘉熙元年(1237年),魏了翁去世,年六十。获赠太师、秦国公,谥号“文靖”。
魏了翁反对佛、老“无衣”之说,认为圣贤只言“寡衣”不言“无衣”,指出“虚无,道之害也”。推崇朱熹理学,但也怀疑朱注各经是否完全可靠。提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又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风格或清丽,或悲壮。著有《鹤山全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
人物生平
魏了翁数岁即从诸兄入学,俨然像成年人。稍微大一点,聪明颖悟特出,日读千余言,过目不忘,乡里称他为神童。十五岁,撰写《韩愈论》,文章抑扬顿挫,有写作者的风范。
庆元五年(1199年),魏了翁中进士第三名,当时忌讳谈“道学”,魏了翁却在策论中提及。登第后,魏了翁获授剑南西川节度(驻成都,今属四川)判官厅公事,他在任上尽心公事。
嘉泰二年(1202年),被召为国子监国子正。
嘉泰三年(1203年),改任国子监武学博士。
开禧元年(1205年),召试学士院。当时权臣韩侂胄谋划北伐,魏了翁上言,以“国家纪纲不立,国是不定,风俗苟偷,边备废弛,财用凋耗,人才衰弱”、“金地广势强,未可卒图,求其在我,未见可以胜人之实”为由,认为当务之急在于“内修”。此论一出,众人大惊。魏了翁遂被改为秘书省正字。御史徐柟弹劾魏了翁“对策狂妄”,但韩侂胄却并未再做处置。
开禧二年(1206年),升秘书省校书郎,以“亲老(父母年老)”为辞而出任嘉定(今乐山)知府。同年末,在赴任途中到达江陵(今属湖北)时,四川宣抚副使吴曦叛宋降金,魏了翁因而未能到任。
开禧三年(1207年)二月,安丙、李好义、杨巨源等诛杀吴曦、平定叛乱后,魏了翁在继续赴任途中于广安(今属四川)收到免职之命,遂奉双亲回蒲江故里。同年末,间臣史弥远秘密杀害权臣韩侂胄后,理学人士刘爚建议史弥远崇奉理学、起用名人以改善其丑陋形象。“朝廷收召诸贤”,魏了翁也在收召之列。
嘉定元年(1208年)十月,史弥远入相,专理国事。魏了翁从一开始就觉察到史弥远“收召诸贤”的用意,因而力辞诏命。不久父亲去世,魏了翁解官守丧,遂于州西白鹤冈下建成鹤山书院,著书立说,授徒传道,宣扬理学,“由是蜀人尽知义理之学”。起复,任汉州(今四川广汉)知州,免欠税以减轻人民负担,但因桥毁伤人命而降授宫观闲差,数月后又起任眉州(今眉山)知州。
嘉定四年(1211年),升任潼川府(今三台)路提点刑狱公事(监司)。
嘉定八年(1215年),兼本路提举常平,后又改兼转运判官。作为理学家的魏了翁见到南宋理学家朱熹、张栻均已赐谥,次年春遂以周敦颐曾任本路合州(今重庆合川)的官职为由,奏请为周敦颐赐谥,同时也为程颢、程颐请谥。在魏了翁的一再奏请下,直到嘉定十三年(1220年),朝廷才特赐周敦颐谥元、程颢谥纯、程颐谥正,魏了翁遂进一步为张载请谥,并请将四人从祀孔庙,朝廷虽随后又特赐张载谥明,但未同意将四人从祀于孔庙。尽管如此,将不符合通常赐谥规定的四个理学创始人特赐谥号,仍极大地提高了理学派声望,并为以后理学独尊地位的取得奠定了基础。
嘉定九年(1216年),魏了翁一度以路级监司官代理本路的遂宁府(今四川省遂宁市)知府。
嘉定十一年(1218年)春,改任泸州(今属四川)知州、兼主管潼川府路安抚司公事(帅司)。母死守丧,起复后任潼川知府。
嘉定十四年(1221年),朝廷提升魏了翁任潼川路提点刑狱公事。在这十五年期间,他历任转运判官、直秘阁官、秘书监官等职务。治绩大著,有口皆碑。
宋理宗即位后,时事多变。魏了翁积忧成疾,三次上奏要求隐退,都不批准。却又任起居郎官。那时,因雷声非时(雷声按季节,但不是时候而发雷声)认为异常,理宗心神不定。魏了翁入对,阐述理学与政见,指出“心”的作用。并为理宗谋求久安长治计策。不久,又为一个降职后死去的官员无处埋葬之事据理力争,被一个官员指控为首倡异论。朝廷竟以欺世盗名、朋邪谤国罪,把魏了翁削官三等,贬到靖州居住。不久,魏了翁再入朝,宰相想要拉拢,他不与苟同。在三年时间里,魏了翁足迹遍及大江南北。那时,湖南、湖北、江苏、浙江几个省的许多读书人背着书籍纷前来求教。这一时期,魏了翁勤劳恭谨,全身心地传授理学知识,并著《九经要义》,凡二百六十三卷,成为当时较好的著作。
宝庆二年(1226年)二月,魏了翁被召回。前后这些都不是理宗的本意。魏了翁要求回归故里,理宗不肯,便改任资政殿学士。
绍定四年(1231年),魏了翁复职,主管武夷山冲佑观。
绍定五年(1232年),又改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不久,又知遂宁府,他辞谢不拜受。后升任宝章阁待制、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泸州是一个大藩屏,控制边境的面积达两千里,而武备不修,城廓废弛。魏了翁乃奏请修缮泸州的城楼、垣墙和雉堞,并增置军械,训练盾牌手,申明军纪,兴办学校,蠲免欠税,恢复社仓,修建义冢,修办养济院。他上任只有几个月,就出现了百废俱兴的局面。
绍定六年(1233年),时值史弥远逝世,理宗亲政,魏了翁被提升为华文阁待制,赏赐了金带,仍留居原任。入朝以来,魏了翁见一些高官显贵大权独揽,废法纪,无纲常,致政权腐败,不可救要。他疾恶如仇,在应诏赴任途中,给理宗上疏曰:“时政有十弊,建议理宗恢复历来好的传统,以表新兴之大为。”他的整顿朝政十项建议,其中第二、三项关于恢复二府之法规与恢复都堂之纪律,以便聚议及严明朝纲和第六项恢复台谏制度,以便公开进退人才等建议,至今仍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应该以史为鉴。十项建议论述万余言,引事实,切时弊,辩是非,讲利害,理宗读毕,深受启发和震动,手拿奏章举读成诵。从此,旧典章都得到了恢复。
端平元年(1234年)十月,魏了翁任礼部尚书兼直学院。他忠于职守,纵论政事,体察民请,访问人才,召从臣集议,许多事请做得认真、扎实,不负众望。回朝六个月前后共上奏二十多章,全是当务之急。皇上衣引了翁参与共商国家政事,而嫉妒他的人合伙竭力排斥,使他不能安心在职。
端平二年(1235年)十一月,魏了翁因熟知兵书、兵法,又量力国家,被任为端明殿学士,参预机要工作、撰写文书等。又任同签书枢密院事。十二月,督视江淮京湖军马。正值蒙古军犯境,且战事失利,朝廷惊慌,理宗忧虑。一次例行朝拜结束后,理宗面赠魏了翁一首亲笔的唐人严武诗:“昨夜秋风入汉关,朔云边月满西山。更催飞将追骄虏,莫遣沙场匹马还。”和“鹤山书院”四个大字,并赠金带鞍马,又命宰相、重臣关外设宴饯行。魏了翁掌管边关兵马战事后,即以吴潜为参谋官,赵善潮、马光祖为参议官,重申军规,严明军纪,并身先士卒,加强练兵,一时军力大增。由于全军上下团结一心,奋勇杀敌,很快击败了元军。了翁胜不骄,同时提醒将帅们加强警戒并调遣增援部队,安抚为国捐躯的士卒,罢免贪生怕死的将领,及时向理宗奏明边防十件事。过了二十多天,魏了翁被提升为国防部部长。在赴边关奏事时,因得病提出辞呈。那些存心排挤魏了翁的人早在那里窥视,并蠢蠢衣动。他们趁机推波助澜,又大造舆论。
嘉熙元年(1237年),魏了翁被改知福州、福建安抚使。他屡次向理宗请求告老还乡,但没有被批准。魏了翁病重时,再次请求退职。当时魏了翁的门生来探望他,魏了翁穿戴整齐后与其谈话。并且说:“我一辈子对自己淡然无所求,没有任何非份之想。”当谈到蜀地的动乱时,魏了翁久久苦皱眉额,便口授遗奏。一会儿后,魏了翁便拱手而辞,终年六十岁。十天后,理宗颁诏拜魏了翁为资政殿大学士、通奉大夫的诏书才到达。
当理宗接到魏了翁送来的遗奏,知道他已经去世时,十分悲痛。他不理政事,罢朝以示哀悼。惋惜有用的人才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追封他为太师,谥号“文靖”,累赠秦国公,诏赐第宅于苏州南宫坊(现书院巷)。
元至顺元年(1330年)虞集奉敕题“鹤山书院”额于其第宅。
清雍正二年(1724年),魏了翁得以配享孔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