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苏丹国究竟在多大范围内征收田赋,同它统治的范围有关。尽管到穆罕默德·宾·图格鲁克时,其势力远至南印度卡维里河以南,其疆域可同阿育王和奥朗则布时的疆域相比,但这是短暂时期。从总体讲,德里苏丹国只不过是北印度一个最大的区域王国,其疆域的大小同国力的强弱成正比。这些被征服、被统治的地区名义上属德里苏丹,实际上又分三种请况:由中央政府直接掌管的地区称哈里萨(khālīsa)即国有土地,主要限于德里和河间地区;由省督掌管的地区;由臣属的印度教国王或酋长掌管的地区。国家只对前两种地区征收田赋,对后一种地区只要求按年纳贡。
德里苏丹国的农民要向苏丹政府缴纳的田赋称为“卡拉吉”。旱田赋额占总产量的1/3~2/3,水田占2/3。随着村社内部封建剥削关系的发展,村社内无社员权利的农民或外来户还受到村社头人征收特别税的剥削。
随着德里苏丹国农业、手工业及商品经济的发展,德里苏丹国兴建许多水利工程,普遍推广使用革新的波斯式水车及多种灌溉工具,农业生产有很大发展,许多原来不MAO之地例如赫尔沙-菲罗兹达巴德地区迅速成为鱼米之乡。农业中出现专门种植商品粮和棉花、蓝靛、甘蔗、香料、果蔬等经济作物的专业新产区。
手工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孟加拉、卡利卡特、柯钦、古吉拉特、坎贝(坎贝湾)、拉合尔、木尔坦、德里、赫尔沙-菲罗兹达巴德等地的工商业和外贸中心的形成为重要标志。巨大的工商业城市中心之间发展着经常新的贸易联系。农民进城出售农产品,换取货币,以现金缴纳赋税。苏丹沙姆斯丁·伊勒图特米什发行标准货币银坦卡,整个次大陆卷入货币交换关系之中,促进了印度区域新国内市场的形成。对外贸易输出的货物有棉花、棉布、细棉布、丝绸、胡椒、蔗糖、皮革、蓝靛等;输入的货物有波斯和阿拉伯的军马,中国的丝绸、瓷器等。拥有巨额货币资本的 “班尼亚”商人种姓经营商业及进出口贸易,还向苏丹政府及士兵预付税款及饷银以包收田赋。
另外,皇家手工业工场规模很大,阿拉乌德丁·卡吉尔的大型作坊有17000名劳动者,穆罕默德·本·图格鲁克的一处作坊有4000名织造细棉布和锦缎的工匠,菲罗兹·图格鲁克的丝织和MAO毯作坊,每年能分别完成60万及20万银坦卡的定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