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市井中称小偷叫 “翻高头”,他们是蹿房越脊、高来高去的飞贼。宋朝的史书上记载,小偷在夜长天寒的时候入室盗窃,所以又被叫“夜燕”。小偷因不劳而获被人们憎恨,但也有一些小偷坚守做贼的底线。
这些小偷,被人们称为“盗亦有道”,也就是盗贼有盗贼的规矩。在《清代野记》中就记载了这样一个小偷,他晚上到一户人家撬门,母亲告诉女儿:快把嫁衣扔出去,第二天小偷果然送回衣服。
这个故事发生在清朝咸丰年间,京城东边有一户人家,原本是家境一般,后来又遇不幸,丈夫因病去世,剩下了母亲和女儿相依为命,到了女儿要嫁人之时,母亲把家里所有积蓄拿出,为女儿做了一套嫁妆。
一天晚上,这对母女家遭到盗贼的光顾,小偷夜里翻墙入院,撬她们家的门,想入室偷盗。母亲听到撬门声,急中生智,故意大声喊出:“女儿,外面的声音,可能是你舅舅又回来了。”
母亲还说:“你舅舅一直认为我们家有钱,却不知道我们孤儿寡母生活之苦,既然他来了,也不能让他空着手走,就把你那件唯一的嫁衣扔出去,给你舅舅带走吧。”
女儿应了一声,将自己的新嫁衣从窗户扔了出来,并对窗外喊到:“请舅舅以之质钱为DU本可也,我母子尚乞尔照应,勿迫我是幸”。意思她们母女还请小偷照应,小偷拿着嫁衣消失在夜SE里。
次日晚上,母亲又听到有人翻墙进入自家院内,哭着对女儿说:“你舅舅把咱俩当成鱼肉了,始终不肯放过我们母女。”没想到,小偷在外面说:“昨天多有冒犯,我今天是来送还衣物的”。说后便飞身出院。
第二天天刚亮,母女两人开门一看,果然看到自家的嫁衣丢在门口,打开衣物,还发现多了二两银子,边上有个纸条,上面写着“花仪二两”四个字,意思是附送贺礼二两银子。原来,是小偷看到这户人家如此困苦,认为偷错了人家,所以送还了衣物,另外还加赠了贺礼。这件事请后来被《清代野记》的作者知晓,所以记录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