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人”这个职业由来已久,尤其近十几年来美国人超前消费越来越严重,小到家具电器,大到汽车游艇,动辄就采用分期付款。如果到时间还不出贷款,债主就有权收回商品或者贷款抵押,但是不能强抢,因为那样就会破坏治安,是违法的。所以如果贷款人不主动归还,债主就只能雇“小偷”把贷款抵押的东西偷回来了。
比如你分期付款买车,一般这辆车就是抵押物,美国多数车行也提供贷款服务,那么车照上就会写你的名字和车行的名字,直到你付清最后一笔贷款,这辆车才能完全归你所有。在这之前,如果你耽误了任何一次分期付款,哪怕只晚了一天,债主也有权收回你的汽车。不过一般债主都不会这么苛刻,因为在美国收回抵押的法律程序很复杂,“回收人”的佣金也很高,所以他们多数会给贷款人一两次机会,如果还不行,债主才会动用“回收人”。
而“回收人”也会先礼后兵,他们会首先想办法说服你主动归还贷款抵押。如果三次电话加三次书面通知都没效果,他们才会动真格的。
从法律上讲,“回收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取回贷款抵押,也不需要事前通知债务人。但他们不能扰乱治安,也不能威胁到他人的安全。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把车停在家门口,“回收人”可以把车拖走,但如果车锁在私人车库里,“回收人”就不能去撬车库的门。如果受到攻击,“回收人”可以自卫,但不可以反击。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债主不但收不回贷款,还可能被法院罚款,因此“回收人”只能“偷”不能“抢”,只能“巧取”不能“豪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