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网的时候,也许是因为我还比较傻,所以人家说见面,如果我觉得对“他”的感觉还可以,见面也方便的话,那就见吧!反正闲着也是无聊,为什么不呢?面对他人的请求,我通常会应约。
第一次见网友,我还挺兴奋的,见了之后才觉得不过如此,有些失望,却又不大甘心。于是又连续见了七八个,都快麻木了,忽然觉得没什么意思,我知道这不叫网恋。
我一直以为真正的网恋,至少应该在网上聊个半年一年的,两人确立了“恋爱”的关系,然后决定见面或是不见,这才叫网恋。
第一个真正算得上网恋对象的男人,是我和他在网上聊了很久之后,有一天当我们互相道出自己的地址时才蓦然发现,我们之间其实只隔着半小时的车程。他想约我见面,我欣然同意。不可否认,我对他是有一点好感的,他比我大十岁,而且我见过他的照片--虽说“其貌不扬”,但也别有一番男人味儿--高大强壮,眼神犀利。和他见面,不为别的,只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喜欢他”。
见面那天,小雨绵绵,我们像熟人一样一起吃饭、看录像、打游戏,感觉还可以。其实真实的他比照片上更有男人味,对此我并不觉得失望,看得出来,他对我的印象也不错。
第二次见面,他带我到他朋友家,我们一起做饭。在厨房里,他突然抱住我,强吻了我。不可否认,他的吻技的确不错,比我过去的男朋友强多了。
可我那时候还很单纯,受不了他对自己那样,当时就哭了,虽然我喜欢他,但是我不喜欢被人强吻的感觉。
算起来,他是第二个吻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