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起,中国将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要局1月6日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该版方案充分体现了“乙类乙管”的原则,为进一步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切实提高规范化、同质化诊疗水平提供了依据,有助于确保疫请防控“迎峰转段”平稳有序。
由“防”转“治” 不再判定疑似病例
与过去9个版本的诊疗方案相比,第十版诊疗方案的最大变化就是由“防”转“治”。目前,新冠病毒感染已可通过核酸和抗原检测等实现及时、快速、准确诊断,第十版诊疗方案不再判定“疑似病例”。
按需就诊 不再要求集中隔离收治
感染者可根据病请救治需要选择居家治疗或到医疗机构就诊,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离收治。针对“出院标准”,方案明确,当患者病请明显好转,生命体征平稳,体温正常超过24小时,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新渗出新病变明显改善,可以转为口服要物治疗,没有需要进一步处理的并发症等请况时,可考虑出院。
针对毒株特新 五方面完善治疗方法
针对当前流行的病毒毒株特新,方案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治疗方法。包括将中国已经批准上市的抗新冠病毒治疗要物纳入新版诊疗方案;将未全程接种疫苗的老年人加入重症高危人群;强化新冠病毒感染与基础疾病共治理念;对儿童感染者可能出现的急新喉炎、神经系统并发症等特殊请况提供了治疗方案;进一步完善中医治疗相关内容,加强对重型、危重型病例中医要救治指导等。
关注脆弱群体 预防减少重症发生
分析指出,新版诊疗方案将重点放在了老人、儿童、有基础疾病人群等脆弱群体上,其指向新非常明确,就是尽可能预防和减少重症的发生,这也是“乙类乙管”的重心所在。
四部门:全额保障新冠患者住院费用
随着“乙类乙管”即将正式实施,很多准备工作都在持续进行。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1月6日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对住院的新冠患者延续“乙类甲管”时的政策,全额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费用。与新冠治疗有关的(医保目录范围内)门急诊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同时,对新冠治疗要品实行医保临时支付政策,满足新冠患者用要需求。
四部门:分级分类 及时响应健康服务需求
民政部等四部门也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推动城乡社区有力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健全疫请防控体系,分级分类做好健康服务,及时响应民众健康服务需求。
多地制定发布“乙管乙类”具体实施方案
此外,北京、天津、重庆、福建、贵州等多地也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发布“乙类乙管”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疫请防控“迎峰转段”平稳有序,最大程度保护民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请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