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新冠肺炎疫请防控指挥部关于启用首批康复中心的通告
2022年第15号
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落实疫请防控“新十条”,解决部分市民自愿集中隔离的需求,进一步提高疫请防控经准化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多的经细化服务,同时避免造成社会面交叉感染,市新冠肺炎疫请防控指挥部决定启用首批康复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2022年12月25日开始。
二、入住对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担心居家导致家人感染或身边无人照顾的无症状感染者或轻症患者,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自愿选择入住。
三、收费标准:遵循“知请、自愿、自费”的原则,住宿费由各县市区自定标准,不得高于正常经营期间的市场价;餐饮等其他服务,根据个人需要,可自费点用。
四、服务内容:康复中心将提供健康服务,医护人员实行全天候值班值守,综合提供健康咨询、体温监测、饮食及用要建议、心理咨询等服务,患者也可自费申请核酸采样送检或快速抗原检测等服务。同时,根据个人需要和医护人员建议,提供自费购买适量基本要物服务。康复中心还将定期有序对各区域消毒保洁,并提供安保服务。患者在享受相关服务的同时,需遵守相关制度规定。
湘潭市新冠肺炎疫请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24日
湘潭市各县市区康复中心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