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记者从四川省卫健委获悉,为更加科学经准防控,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请防控措施,结合四川实际贯彻落实新十条,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请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六条措施。
一、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对来自境外国家(地区)的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隔离的,实施集中隔离。
二、优化调整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方式。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第5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音新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对目前正在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可“点对点”闭环转运回居住地,实施后续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隔离的,实施集中隔离。
三、优化调整来(返)川人员防控措施。取消来(返)川人员报备要求,来(返)川人员不再实施“入川即检”。未完成“入川即检”相应频次的,不再对其“天府健康通”健康码赋黄码。来(返)川不满5天者,其“天府健康通”界面不再显示“入川未满5天”的标记提示。
四、优化调整赋码规则。取消“天府健康通”健康码黄码规则,仅对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近8天内来自境外国家(地区)的人员赋红码,并调整相应变码规则。感染者变码规则为“出院后转绿码或社区收集逐级上报转绿码”,密接变码规则为“5天后转绿码或排除风险后转绿码”,近8天内来自境外国家(地区)的人员变码规则为“目的地为省内人员入境8天后转绿码;目的地为省外人员入境5天后确定离川当日转绿码”。
五、优化调整重点场所(重点机构)疫请防控措施。外来人员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住院部、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要坚持严格执行“戴口罩”的规定,坚持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其他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戴口罩”的规定,但不再查验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通信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不再扫场所码。有疫请的学校要以最小生活单元经准划定风险区域,最大程度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线下教学、生活等秩序。
六、优化常态化核酸监测工作。各地不得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要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除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正在启用的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商场超市、快递、外卖等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新强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落实相应核酸检测频次外(监测方案另行制定),其他人员实行“愿检尽检”。(记者 李丹)
责任编辑:凌芹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