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辽宁抚顺市新冠肺炎疫请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根据当前疫请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流行病学分析研判,抚顺市疫请防控指挥部决定,将抚顺市以下区域划定为高、中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清原县歆海湖畔1期17号楼、铁北和谐家园8号楼、盛和林业家园5号楼、东园小区11号楼、兴隆小区16号楼、中房花园1期27号楼;顺城区后葛南棚改1号楼,梅河路69号楼划为高风险区。
二、中风险区:清原县歆海湖畔1期(不含17号楼)、铁北和谐家园(不含8号楼)、盛和林业家园(不含5号楼);顺城区后葛南棚改2号楼、4号楼,梅河路67号楼、梅河路67-1号楼、梅河路69-1号楼划定为中风险区。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请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总台央视记者 李承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