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近日,我区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全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4%,惠及全区2021年底前退休的319万人。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今年1月起补发,力争7月底前发放到位。
我区调整办法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继续采取统一调整办法,即所有参与调整的退休人员按同样调整办法计算调整金额。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调整包括按照缴费年限挂钩和按照养老金水平挂钩两项。按照缴费年限挂钩即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0.5元;16年至30年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1元;31年及以上部分,每有一年增加2元。此项调整不足7.5元,按照7.5元调整。按照养老金水平挂钩是以退休人员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6%增加基本养老金。
在享受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