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盗掘苏州地区商周至清代14座古墓,三人被判刑
由苏州虎丘区法院一审的一起盗掘古墓葬案日前经苏州市中院二审审结,三人合伙盗掘14座古墓,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3个月至9年不等并处罚金。
2017年1月,苏州横山一名护林员在巡逻时发现一个盗墓洞。经公安机关勘查,盗墓洞直径2米、深6.4米,达到墓葬底部,有黑SE木炭和墓B石块被挖出,盗掘对墓葬本体造成严重破坏。
经过调查,作案的是来自浙江的王氏老乡三人。2016年至2017年,他们多次在苏州虎丘区的何山、横山、观山以及吴中区凤凰山等地盗掘,破坏商周至清代的14座古墓,将盗掘到玛瑙手镯、玉簪、断剑等文物交他人销赃,造成文物丢失、损毁。2021年11月,王氏三人被虎丘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3个月至9年不等并处罚金。主犯王某提起上诉,苏州市中院日前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诉机关认为三人的犯罪行为损害公共利益,另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已赔偿对被盗墓葬的鉴定、修复、维护费用8万余元。
澎湃新闻记者 王奕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