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0-24时,长春市新增本地确诊病例102例(含29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其中宽城区40例、绿园区14例、经开区12例、长春新区8例、二道区8例、南关区7例、榆树市4例、九台区3例、朝阳区3例、汽开区2例、净月区1例。
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743例,其中宽城区272例、绿园区227例、南关区55例、二道区54例、经开区36例、朝阳区32例、九台区25例、净月区21例、长春新区13例、榆树市3例、农安县2例、德惠市2例、公主岭市1例。
截至4月10日24时,长春市累计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3088例,无症状感染者17033例。目前,以上感染者均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开展追踪排查,并落实管控措施,并对以上人员的生活和工作场所进行了终末消毒。
当前我市疫请形势严峻,广大市民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疫请防控有关要求。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减少疾病感染风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新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告。
责任编辑:郑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