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八部门联合发文,切实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
保障合理劳动报酬 提高社会保险水平
近日,上海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交通委、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本市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快递员群体的职业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持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确保上海快递员权益保障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快递员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上海样板。
《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党群保障支撑体系建设、形成合理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提高快递员社会保险水平、优化安全生产作业环境、落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加盟和用工管理、加强网络稳定运行监管、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等九项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突出发挥党工团、快递协会组织在快递员群体权益保障中的积极作用。重点通过保证末端投递基本支出,引导总部企业加大派费直达比例,加大处置欠薪力度等措施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注重探索建立更灵活便捷的社保经办模式,提高快递员社会保险水平。强调要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素质培训,畅通参政议政渠道,推进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不断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记者 金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