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春1月27日电 记者27日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21年,吉林法院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38件,审结311件,结案率为92.01%;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79件,全部审结,救助涉案困难群众214人,发放救助金951.5万元。
当天,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文君发布了2021年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请况及典型案例。
2021年,吉林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当赔则赔、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工作理念,探索改革创新,强化使命担当,人权和民生司法保障更加充分,国家赔偿审判取得扎实成效,司法救助工作取得创新突破。
周文君介绍,2021年,吉林省高院将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作为府院联动重点工作内容,通过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等途径,多渠道筹措司法救助资金。
据介绍,2021年,吉林省高院联合九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吉林省高院与省检察院联合省慈善总会设立了“吉林省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出台了《吉林省司法救助慈善基金案件管理办法》、吉林省高院制定了《吉林省司法救助慈善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吉林省高院与省检察院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乡村振兴局出台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TUO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帮扶衔接机制的意见》。
周文君介绍,多项司法救助措施实施后,65件司法救助案件的当事人因此受益。(谭伟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