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请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请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4号)要求,2022年1月25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公布丹东市振兴区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为有效控制疫请传播风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丹东市振兴区人员离开丹东市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音新证明。请有关人员认真遵守疫请防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如未履行疫请防控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台记者 李承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