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爆料,起诉姜成勋的原告主张在2010年11月左右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借给姜成勋1亿4220万韩元(约82万5千元),但姜成勋告诉他没有收到汇款,并在不久后断绝了与他的来往。
姜成勋2013年就曾因一笔10亿韩元(约589万元)的借款被判处缓刑,并且2015年又被高利贷业者起诉但最终被判无罪。水晶男孩的经纪公司YG娱乐目前还未回应姜成勋被诉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