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请防控工作,规范“愿检尽检”检测收费行为,减轻广大群众检测费用负担,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调整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
单样检测50元/人次(不含核酸检测试剂费),混合检测20元/人次(不含核酸检测试剂费),核酸检测试剂费按实际购进的集采中选产品价格执行;抗体检测25元/项。
根据《通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时,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同步调整。
此外,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属于省定行政事业新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收费、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调整征收标准和坐收坐支。(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刘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