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5月13日电 (刘忠俊 刘丽)四川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13日偷露,该市某小区住户孙某违规将电瓶车停放在楼道疏散通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消防救援部门开出首张《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当场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了警告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
5月12日晚,家住内江高新区金石广场某小区2栋的住户孙某,将电瓶车违规停放在住宅楼道内,该楼道属于应急疏散通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其违法行为开出了《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当场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了警告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12日晚,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采取突击夜查方式,深入辖区高层住宅小区、老旧居民小区开展电瓶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电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电瓶车充电棚(桩)管理不规范,“飞线”充电以及电瓶车棚未设置消防设施、电瓶车室内充电等突出问题。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内江高新区金石广场小区停车场电瓶车集中停放区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内停放的电瓶车均采用“飞线”充电,线路未进行穿管保护。现场还发现一辆正在充电的电瓶车上存放有油桶等易燃物品,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立即要求物业人员进行整改,并向小区居民传达电瓶车停放、充电安全要求,科普电瓶车火灾的危害新。
随后,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来到胜利街道三湾社区居民小区,发现各小区内电瓶车都不同程度存在停放在疏散通道出口、“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其中,一小区的电瓶车集中停放充电区还紧靠天然气管道和变电柜,存在危害公共安全,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要求物业更换电瓶车停放区域,严禁将电瓶车停放充电区域紧靠易燃易爆物品。
据了解,在此次电瓶车消防安全夜查行动中,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要求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小区业主传达近期发生的电瓶车火灾事故及电瓶车停放充电相关规定,张贴警示提示标语,严禁小区业主将电瓶车推进电梯,甚至在家中为电瓶车充电等行为。检查期间,检查人员还向过往居民科普电瓶车火灾危害及隐患举报渠道。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表示,下一步将在全省集中开展电瓶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查电瓶车违规停放楼道、违规改装、违规充电等行为。同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身边的电瓶车消防安全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