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公安分局5月7日发布警请通报称,3月9日上午9时许,我局接到卫东区新华路小学三年级学生苑某某的母亲苑某报案称:“孩子在学校被老师打伤”。我局及时受理案件,并迅速组织警力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鉴定,苑某某伤请为轻伤,我局依法对常某(男,52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新华路小学教师)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